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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具三包规定

法律顾问 2022-08-12 10:16 标签: 皮具三包规定

“皮具三包”约定如下: 【包修】自售出之日起三个月内,出现皮料裂口,脱线,断线,拉链坏,五金脱落,内里破裂,拉杆损坏,手把脱落,脚轮脱落等质量问题,负责保修。 【包换】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负责包换。 【包退】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负责调换和退货。 凡属自然磨损或人为损坏:染色,烧焦,刀割,笔印,划痕,湿水,挤压变形,自行修理等均不维修。 以下情形不属“三包”范围: 1、超过“三包”期限; 2、消费者违反商品使用说明,人为损坏; 3、自然磨损; 4、特价产品; 5、不能提供购物发票或销售小票。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韩保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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