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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变更登记的房产法院可以执行吗

黄*瑛 云南-保山 房产纠纷 2020-07-03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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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03 12:21 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买卖双方虽然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对其进行了公证,但该公证的效力仅限于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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