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房屋赠与怎么收费

房产纠纷 2022-05-09 08:49 标签: 住房 土地使用权
视频看完了,您的法律疑惑还没有解决?
添加律师助理微信 y17105165271 详细咨询
重播
复制微信
视频内容

房产赠予收费情况如下:赠与要缴纳公证费、评估费、登记费、印花税。赠与住房的受赠人还将全额征收契税;但是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受赠人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时,须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更多>> 相关视频推荐
  • 房屋赠与人过户前死亡怎么办 00'41''

    房屋赠与人过户前死亡怎么办

    周琦律师 周琦律师

    房屋赠与人过户前死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赠与人的继承人继续履行其赠与义务,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021.07.01
  • 房屋赠与公证费收取标准 01'03''

    房屋赠与公证费收取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2021.10.30
  • 无产权证的房屋能否赠与 00'35''

    无产权证的房屋能否赠与

    翟凯律师 翟凯律师

    无产权证的房屋不能赠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权属有争议的房产、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

    2021.04.30
  • 无产权证的房屋能否赠与 00'41''

    无产权证的房屋能否赠与

    无产权证的房屋不能赠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权属有争议的房产、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所以,无产权证的房屋不能赠与。

    2021.04.09

杨馨律师

北京德和衡(沈阳)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法律顾问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