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参照下列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来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至于涉及到的赔偿项目,依据受损害一方的实际情况来提出,例如人伤案件,一般会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车被撞后对方全责,如果没有人员伤害,只负责出修理费。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会给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需要看情况,一般5日内会收到通知。《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因此,交交警部门应在对其扣留的事故车辆完成检验、鉴定后的5日内,也就是在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5日内,应及时通知车主领取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否则,即为违法扣留。
1.电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所负的责任要大,但是不是该负全责,要看对方是否也有违章行为等综合确定。2.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如下: (一)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二)勘验 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做出认定书。 (三)办理理赔手续 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及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 (四)签字 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 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一般是不会影响诉讼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的3日内可以提出复议,一周给予答复,但对复议结果还是不服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最后是以法院判决为准的,交警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法律效力,只有法院判决的才是有法律效力的,也是最后的结果。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是要双方到场签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给当事人,且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是不能变更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如在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如对责任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