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城管可以找同级或上级纪委监察局、当地政府信访办。 对城管行政有异议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行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四)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拍照是城管执法的依据,通常不会公开但会成为执法档案保存。执法照片公开,本身就是城管违法执法的行为,可以追究城管的法律责任。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二十七条 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二)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三)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 (四)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城管车辆安装警灯警报器是违法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城管是有权利开违停罚单的。一般情况下的话,机动车被贴罚单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交通警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一种是城市监察大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 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要投诉城管,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同级或上级纪委监察局,对职务犯罪的,可以找检察机关,当地政府信访办。1.城管执法人员如果违规执法,可以向上级部门区大队、市总队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2.城管执法人员如果暴力执法,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3.可以拨打12342城管执法投诉热线进行投诉。城管执法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核查,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情况告知举报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并在三个工作日内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在车辆违规停放,警告后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拖车。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在车辆违规停放,警告后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拖车。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城管贴的违章停车罚单应当在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城管打人可以将此事件上报相关部门等待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予以解决,对于情节较轻的给以五日到十日的拘禁并罚款五百以下的处罚,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以十日到十五日的拘禁并罚款一千以下的处罚。 情节特别严重的涉嫌滥用职权罪。 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任何人殴打他人都属于违法,都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城管作为执法人员,不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还要受行政处分。 城管执法人员打死人,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