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没有立案,只有受案。只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无论多轻微都可以进行处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时,当被害人不追究对方的责任的时候,要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公安机关已经做出行政拘留的决定并下达通知书的时候,即便被害人不追究,但也是要对对方执行行政拘留的。因为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就要执行。另一种情况是被害人与对方经过公安机关调解或者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五种情节的时,是可以不予处罚的。这个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就可以不用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时既可以不予处罚,又可以减轻处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时,当被害人不追究对方的责任的时候,要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公安机关已经做出行政拘留的决定并下达通知书的时候,即便被害人不追究,但也是要对对方执行行政拘留的。因为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就要执行。另一种情况是被害人与对方经过公安机关调解或者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五种情节的时,是可以不予处罚的。这个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就可以不用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时既可以不予处罚,又可以减轻处罚。
治安案件有立案程序。 公安机关对单位或个人,报告、申诉、检举、揭发、扭送、自首,及自行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认真填写《治安案件受理案件登记表》。 对于受理的案件,经审查符合治安案件标准的,经办案部门领导批准后,立案查处。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人员当场处罚。
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区别有:1、刑事案件是犯罪行为,治安案件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其中还包括一些轻微的犯罪行为;2、刑事案件依据的《刑法》,治安案件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3、当事人构成犯罪的,才能成为刑事案件,为构成犯罪的,就只能是一般治安案件;4、刑事案件的处罚是最严厉的,治安案件处罚的严重程度是比较低的。
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结案有两种情况,第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第二公安局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立案决定,并在追诉时效内不再追诉。派出所经过受理案件,调查取证,调解,执行等流程最终结案。
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治安案件必须结案,一般的结案时间是三十日内,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一个治安案件的处理期限是30日。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治安案件一般都会结案,不会有不结案的情形。 一般案件的结案时间为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