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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索要孩子生活费和医疗费用的问题。

匿名用户 山东-济南 医疗纠纷 2022-08-13 00:28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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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婷婷律师

    马婷婷律师

    地区:浙江-台州 2022-08-13 05:05 回复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法律没有规定离婚是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尽管夫妻双方没有离婚,子女也可以追索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子女可以向未履行抚养义务一方主张抚养费及医疗费。

    追答:

    2022-08-13 05:22

    民法典第四十九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具体支持情况每个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综合予以确定

    追问:

    2022-08-13 07:05

    您说的这些答案网上百度都有。但是我想咨询更详细的问题。

    追答:

    2022-08-13 07:54

    你留言的比较笼统,请详细描述或者直接致电13588034989

    追问:

    2022-08-13 13:53

    可以加您微信吗?

    追问:

    2022-08-13 13:53

    我的1588812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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