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权利知悉
本人已阅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且理解并接受其全部内容,本人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三、认罪认罚内容
本人知悉并认可如下内容:
. 天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本人犯罪事实: 2021年月至11在明知是招螺诈编资金的情况下,仍根据.开平的指令。使用自己的支付宝、微信、银行卡帮助蒋开平转移诈骗资金,井从中获取提成。其中,于201年5月31日至6月135日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卡帮助转将诈满资金,这期间该许最国伙共帮助转移诈骗资金61万余元,非法获利30000 元左右2.天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本人构成诈骗罪。
天台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三年,井处罚金4万元,
匿名用户
浙江-台州
刑事辩护
2022-09-13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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