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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问 >追问:
2023-03-13 09:07
1、我父亲去世后,我母亲在村里办了五保,我父母一共只有六个女儿,没有兄弟。
2一我们六姐妹的户口都迁出了村里。现在村里的山地被征收。[村里说我们说我母亲享受过五保,我们没有权利分享这个收益。]我们想咨询一下,因为我母亲享受过五保在法律上这合法吗?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吗?
我母亲的安葬都是由我们6姐妹办的。平时也都是由我们自己照顾。只是每个月有300块的无保费用。现在父母都已经去世了。
追问:
2023-03-13 09:08
根据我们网上搜索了解,我们是有权利享受这个收益的。就是想您提供一下具体这个法律条文。
追问:
2023-03-13 09:10
现在村里面要我们提供母亲有五宝。子女仍然可以享受集体土地转流转的收益。这个法律条文,
追问:
2023-03-13 09:30
什么时候能回复?
追答:
2023-03-13 10:20
不好意思,现在在外面处理问题,一会儿回办公室给你发,谢谢
追答:
2023-03-13 12: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八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追答:
2023-03-13 12:19
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第十七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