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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已满19周岁,未满20周岁,我(被害人)实际年龄未满14周岁,身份证年龄未满10周岁,强行与我发生性关系,发生关系前他清楚我的年龄,我也明确的拒绝与他发生性关系,可是后面强行跟我发生性关系,对我造成心理伤害和身体伤害,最后绿了我,现在还诋毁我,拒不认错

匿名用户 四川-攀枝花 法律顾问 2023-06-25 03:03 9.90

补充描述:

21年发生的,现在也可以告他吧?而且如果按我身份证,那时候我身份证未满10周岁

2023-06-25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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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坤律师

    王坤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 2023-06-25 05:40 回复

    行为人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无论幼女是否同意,都应当立案追诉。

    追答:

    2023-06-25 05:4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追答:

    2023-06-25 05:42

    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但鉴于事实发生在21年,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可能会存在一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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