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9.30左右。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同志街交汇处附近。肇事方:摩托车(不是外卖车辆及电动车,是大排量摩托,机动车)。受害方:73岁老人,现在吉大一院重症监护病房,伤势严重!!!事发经过:老人在路段区域由南向北横穿西安大路,未走斑马线,肇事摩托车由东向西意图通过同志街,与老人发生碰撞及一定程度碾压。
咨询内容:1.经了解西安大路为摩托车禁行路段,摩托车在此路段禁行是长春市政府颁布的交通管理条例,此条例是否与现行的交通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此案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该如何划分?肇事摩托车在禁行路段行驶造成交通事故的事实是否能够支持对其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责任划分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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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
交通事故
2024-09-15 11:23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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