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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三人入室殴打小三致小三脸部被抓坏,小三连同其母亲还手,且追赶至小区楼下,事后小三报警,要求10万元赔偿,打人者应负什么法律责任,可不可以告其敲诈勒索?小三目前正在做伤害鉴定,这种情况属于什么等级的伤害?一旦鉴定成伤害,打人者面临什么后果?

散*星 四川-成都 损害赔偿 2020-10-20 10:21 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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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樊丹律师

    樊丹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 2020-10-20 10:47 回复

    你好,小三的伤情如果经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出构成轻伤及以上的伤害,那么打人者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伤情不构成轻伤的话,只能追究对方的行政责任即为行政拘留,最长不超过十五天。小三的赔偿涉及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如果伤情不严重,对方赔偿的金额应当不会有10万元那么多。如果小三追出去打最先施暴的人,超过必要限度的,也可能语言赔偿对方的损失及承担行政责任。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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