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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司,现在需要另外一个分公司,由于业务关系现在不能用他们的名字,想用我的名字做法人代表,请问我会承担什么责任

令*冲 河北-秦皇岛 公司法务 2020-12-02 11:13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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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承忠律师

    张承忠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 2020-12-02 14:59 回复

    分公司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有负责人就可以,负责人不承担法律责任。你描述的情况说要法定代表人,他们可能是重新开了一家公司,只是名义上叫分公司,或对外宣称是分公司。具体还是一个独立的公司,如果你挂名成为法定代表人,民事上:如果公司有债务纠纷,没能力偿还。你可能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刑事上:公司涉嫌单位犯罪的,法定代表人可能会涉及刑事责任。所以一般不熟的人找你做法人代表,尤其你不参与经营的情况,不要随便做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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