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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后对方公司没钱,现在法院也联系不到对方,公司属于关门状态,办公楼是租的,对方公司大股东法人代表也在起诉前已经转移了,这个时候怎么追偿债务

幻*海 山西-太原 公司法务 2021-01-05 11:32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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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肖雯律师

    肖雯律师

    地区:重庆-渝北 2021-01-05 16:25 回复

    如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建议委托律师向执行法院申请调查令,查询该公司工商内档,充分了解该公司的股东出资情况。如公司股东未完全履行其出资义务,那么首先需要明确股东出资期限是否届满,若已届满,可以要求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其出资义务范围内对该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股东出资期限并未届满,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九民纪要”的相关规定,在“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情况下,要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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