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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专利问题,我做家具的,其中一款家具,同行今年9月申请了外观专利,但是在之前,我已经有拍过照片,并且跟客户的微信聊天记录也有发过这些照片,请问他的专利有效吗

化*8 广东-深圳 知识产权 2021-01-19 10:17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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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利南律师

    王利南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 2021-01-19 12:42 回复

    包括外观设计在内的专利权有效期,都是自申请日起计。因此,在所述专利生效期间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是侵权的。在授权公告日之前使用的行为,不视为侵权;但在授权公告日之后持续使用的,仍然构成专利侵权。 所以,你现在的情况究竟是强调该项外观设计是自己使用在先,还是强调该项外观设计实际是在先公开不具备新颖性的问题,如果是使用在先过去的使用就是合法的,但是现在则不能继续使用,否则就是侵权。如果强调该项外观设计已经公开不具备新颖性,就要出面向相关部门申请该外观设计无效。 如果你能提供申请日前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记录,这些都是能否定这个外观专利新颖性的证据。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并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其授权条件进行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如果提出无效宣告申请,还需要判断在先证明材料的证据效力。但如果是采先用权抗辩,还需要证明在原有规模范围内使用,否则建议申请宣告对方专利无效。所以根据实际情况正确确认 你的诉求和应对措施才更重要。

    追答:

    2021-01-19 12:47

    你现在说仅仅有在此之前的照片,这一点可能会构成还外观设计专利无效的一项依据,但是光有照片不会自动导致该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启动无效宣告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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