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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一共四个股东,其中三个股东已经已向公司账户打入足额的认缴资金,一个股东未向公帐上转入认缴资金,三位股东的出资已经用于公司运营使用,现在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如果申请破产清算,已出资的股东还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腿*哈 上海-浦东 公司法务 2021-02-07 10:34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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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岳海艳律师

    岳海艳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 2021-02-18 22:36 回复

    41"

    追答:

    2021-08-29 14:02

    三位出资股东可以起诉不出资股东,要求其出资并对三位已经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然后股东对外还是要承担连带的出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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