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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第一次去医院检查说是好的过来18天复查说是骨折。有可能要做手术。第二次比第一次多检查了一个部位才发现骨折的。请问这算不算医疗事故?怎么要求赔偿

想*6 广东-广州 医疗纠纷 2021-03-04 10:29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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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振松律师

    张振松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 2021-03-04 11:58 回复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您这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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