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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购买P2P债权,乙方作为平台服务方出具给甲方债权。 几日后,甲方担心债权到期不能及时拿回资金为由。我个人作为第三人出具了债权回购协议。未到回购协议日期,我发现乙方被刑事调查,出具的债权涉嫌违法是虚假债权。我作为第三方回购方,必须履行这份虚假债权的回购义务嘛?

路*o 上海-黄浦 法律顾问 2021-03-05 09:23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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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丽伶律师

    宋丽伶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 2021-03-05 09:26 回复

    你好!你签署回购协议的时候没有预见到平台的问题吧。但是你既然自愿签署了回购协议,我认为该回购协议是有效的,应当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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