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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法律股权人为我男朋友。后因为一些原因变更为我的名字,现已更改为我的名字。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或者可以说签订的协议没有告知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且分红与我没有关系。是否是这样?

h*忆 吉林-长春 法律顾问 2021-03-25 09:21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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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莹律师

    张莹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 2021-03-25 23:06 回复

    首先,要确定公司性质。如果是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那公司欠钱你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你是有可能不用承担责任的。但你不用承担责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你持有股权对应的资本要实际缴纳到公司。(简单说当时承诺出资要实际到位,不能欠公司的钱。)2、公司经营过程中不能采取非法手段抽逃,挪用公司资本。3、如公司破产时,你没有消极怠工导致扩大债权人损失。那原则上你风险就不大。其次,如果按法律规定最终你要承担责任了。那还要看工商注册是不是你本人签字,如果是别人冒用你名字,你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撤销你是股东的登记,那样你就不需要承担责任。最后,如果工商登记没有问题,你只是帮朋友忙顶名。那你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替朋友赔偿完可以向朋友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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