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在人行道上被别人骑自行车撞了,造成手臂骨折,经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但对方只愿意承担医药费,不愿意给予赔偿,这种情况,我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蔡*林 江苏-宿迁 交通事故 2021-05-17 11:06 9.90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查看全部回复>>
  • 李彩男律师

    李彩男律师

    地区:甘肃-兰州 2021-05-17 11:18 回复

    可以起诉,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咨询Ta 打赏Ta
相关法律咨询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