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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开公司,找我老公做法定代表人,而且是100%股东,执行董事兼经理。另一个人是监事。请问,我老公没有参与公司的任何事务和经营业务,但是在朋友公司挂这么多的名,对我的家庭有何风险,公司的债务需要我们共同财产还吗?我们应该怎么规避。还是这个事情百分百就是我们背锅担责的

_*之 山东-济南 公司法务 2021-06-24 10:51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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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瑞瑞律师

    王瑞瑞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 2021-06-24 11:00 回复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老公持股100%,应该是登记在您老公名下的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承担的责任比较大,如果不能证明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或者存在出资瑕疵,都可能会以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既然公司不是您们的,建议不要去帮助挂名,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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