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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通过转走别人微信数额4800,主犯被判6个月,总共涉及6.7个人,当初我购买银行卡赚佣金,这张银行卡收到那笔钱,警察把我当成同伙,但是不是我盗窃的,我只收到400好处费,已经和对方协调有谅解书了,当初被送看守所拘留30几天,民警问话卡是买的后来被送看守所检察院在看守所问话和都承认卡是买的,但是卡是别人当初借给我的,现在找不到别人了,我也是怕别人报复我,现在警察又起诉我,警察盘问我也是他一个人让我改传唤时间,检查院如果打电话回来我还能说是借的卡吗,当初也是怕被报复

微*户 广东-湛江 刑事辩护 2021-07-16 02:01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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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智天律师

    农智天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 2021-07-16 22:57 回复

    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如果主犯才被判了6个月,那么作为从犯,被判刑的可能性不大。建议你实事求是,如实陈述案发经过,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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