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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送养孩子方和收养孩子方的居住地不同的话,在办理收养证的时候应该在哪一方办理啊?

匿名用户 甘肃-陇南 其他 2021-12-11 13:11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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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莉律师

    胡莉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 2021-12-11 13:56 回复

    收养按下列手续办理: (一)申请。当事人应当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询问或调查应当制作询问笔录或调查记录。 (三)登记。经审查,凡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凡不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申办 1、《收养登记证》。 2、收养人的户ロ簿、身份证。 3、被收养人的户口簿(弃婴未落户除外)。 4、无《收养登记证》的,需提供有关收养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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