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我贷了十五万给别人周转用,担保人是她姐在银行工作,万一到期他还不上,法院是先强制制行我,还是制行她姐,我和他还有他姐用不用在写个手续,去公证一下,还是私下签个协议就行

匿名用户 山西-晋城 其他 2021-12-25 08:32 5.00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查看全部回复>>
  • 段培东律师

    段培东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 2021-12-25 11:06 回复

    首先可以确认:对银行来说你是债务人,实际使用借款人的姐姐做了担保人。如果没有按时清偿债务,导致诉讼的话,银行一定会同时起诉你以及担保人。如果判决你与担保人共同承担责任的话,到执行程序你们谁名下有财产会优先执行的。但是如果他姐姐履行了还款义务是可以向你追偿的。最终的承担责任一方还是你。建议你与实际使用借款的人签订一份协议,将事实表述清楚,让担保人也签字按指印就可以了。不用再进行公证就有法律效力。
    咨询Ta 打赏Ta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