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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今年1月19日,江苏省内,网约车司机没有办理车证与人证,在平台上接了顺路订单,滨海县交通执法部门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条例作出处罚15000元的决定,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匿名用户 江苏-盐城 行政诉讼 2022-03-02 21:08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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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禹州宋媛媛律师

    禹州宋媛媛律师

    地区:河南-许昌 2022-03-02 21:15 回复

    你好,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属于私家车私自接单吧,如果是说没有办理相关的营运执照的话,是不能私自运营的

    追答:

    2022-03-02 21:23

    违反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包括:
    (一)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三)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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