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了钱给甲方,收取了确实不低的利息,月息1.5,然后我也知道甲方拿这个钱去做其他金融业务又给了乙方,比如垫资,短差,甲方可能会获取更高利润。目前乙方出了问题,无法偿还甲方,甲方自己掏钱支付了我一年利息了,现在也无力继续偿还我利息及本金了。我现在只有与甲方的借条,且现在我就算告赢了甲方,他也没有偿还能力了,这可怎么办,而且我还有些担心,法院会不会也认为我利息过高且知道这个钱的用途,怀疑我放高息,不支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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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
法律顾问
2022-03-09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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