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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隐私权怎么处理

其他 2020-08-20 17:36 标签: 侵犯 隐私权 处理
侵犯个人隐私属于民事侵权,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1、《宪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2、《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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