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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妻子与他人外出K歌,福鼎一男子心生怨气打砸ktV设施并伤人!

损害赔偿 2022-03-29 15:21 标签: 故意伤害

福鼎一男子发现妻子与他人在KTV唱歌喝酒,遂回家“抄家伙”上门痛殴“歌友”。日前,福鼎法院审结该起故意伤害案,依法判处李某青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1年10月,李某青下班后在回家途中,见其妻子的电动车停放在福鼎某KTV门口,便进店寻找其妻子,后发现妻子与被害人小蔡、小林等人一同唱歌喝酒。因妻子不理睬其且怀疑被害人破坏其家庭而心生怒气,李某青遂回到家中取来铁制扳手。

随后,李某青返回KTV包厢,先砸了点歌台屏幕,又砸伤了小蔡额面部,后被包厢内其他人员劝离。小林在确认小蔡伤势不重后追上李某青,并称已报警。李某青听后又愤而持扳手朝小林左肩部和腹部各捅一下,随后被在场人员拉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小蔡损伤程度属轻微伤;被害人小林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青无视他人身体健康,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结合其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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