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一场细细密密的春雨带来些许寒冷,但在蒲城法院罕井人民法庭却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来自临渭的郑大姐起诉被告小黄、小李二人偿还借款10000元,经过耐心调解,郑大姐和小黄已经达成了调解意见。因工作原因小李未能到场参与调解,电话沟通后小李也同意该意见,但其一时半会无法前来完成签字,没有小李的签字,调解协议就无法生效。此时已是下午三点,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郑大姐一大早从临渭赶来,大家不想让郑大姐白跑一趟,希望促成这次调解。经过电话询问,小李正在蒲城县某小区做家政工作,下午四点才能结束。庭长郝建锋立即电话联系了我院执行局干警,将调解笔录上传办案系统,委托执行局书记员党哲将笔录打印出来,前往小李工作的小区让其签字捺印。罕井法庭根据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调解笔录,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并完成了送达,该案顺利结案。因被告小黄还有其他执行案件未处理,罕井法庭又配合执行局干警将小黄移交执行局。
该案顺利调解结案,须感谢执行局同事的积极配合,更使我们认识到,只要各个部门、各位干警都树立起全局意识,通力配合,我们的工作一定就能干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