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左邻右舍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关心本是好事,但若在帮助别人过程中意外受伤,也极易由此产生纠纷。
郭某与刘某是同村近邻,平日里关系较好,经常互相帮助。2020年,郭某帮助刘某家修建围墙时不慎跌倒,导致左腿受伤。事故发生后,刘某立即联系家人将郭某送至医院治疗,期间共住院30余天,刘某支付了相关医疗费用。郭某出院后,要求刘某赔偿自己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2万余元。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郭某将刘某诉至法院。
出于维护邻里和谐关系,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分析案情后,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起初双方各不相让,言辞激烈,刘某认为自己前期已经支付郭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并在医院陪护,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待双方冷静后,法官结合案情向刘某详细讲解了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又劝说郭某要顾及多年邻里情分,互谅互让,不要因此伤了和气。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赔偿郭某损失共计1.5万元,双方当庭履行完毕。
损害赔偿律师提醒:义务帮工具有无偿、自愿、自发的特征,是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的良好风尚,是应当提倡和弘扬的传统美德。农村地区邻里之间互帮互助氛围浓厚,但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应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同时被帮工人也要尽到审慎的防范义务,否则,一旦发生意外,往往好事变坏事,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伤害邻里和气,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