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宿迁市召开了2022年宿迁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宿迁市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副处长王权对市民关心的版权管理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王权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那么,手机拍摄的照片算摄影作品吗?可以申请作品登记吗?市民如果想申请作品登记,又该如何进行?
对此,王权作出解答:用手机拍摄的照片属于著作权法中的摄影作品,可以申请作品登记。
目前,宿迁市在三县两区和市各功能区都建立了(版权)作品登记工作站。如果要登记作品,市民可进行网上在线登记申请,也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以及作品创作、发表、版权交易等行为发生地所属辖区的登记机构,申请作品登记。
按照登记系统要求提供必要材料,经作品登记工作站初审和省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后,即可生成《作品登记证书》(电子证书)。证书内容包含:作品名称、作品类别、作者姓名或名称、权利人姓名或名称、权利取得方式、已发表作品的发表日期、登记申请日期和登记机构等事项,并加盖有登记机构电子印章。目前作品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