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抖音很火的一个特效名叫《剪窗花》,发出之后成为Tik Tok十大最受欢迎有趣特效之一,于2月4日在Tik Tok推出后,在湖南卫视的新年晚会上得到广泛推广,并且是Tik Tok牛年春节的主要特效。它的主要功能是提供窗口视图和红纸页面。通过识别用户鼻尖的应用轨迹,可以动态呈现用户用鼻尖当剪刀在屏幕上“剪”窗花的效果。
上线10天左右,Tik Tok发现某短视频平台有非常相似的窗花特效道具,于是将该平台告上法庭。抖音官方认为被告的抄袭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但被告主张该设计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本案中窗花剪刀的场景设置包括鼻尖识别定位、鼻尖痕迹再现、纸张选择、场景设置、展开方式等步骤和内容,体现了制作者在场景设置、元素创造、画面连接等方面的具体创作。杭州法院审理后认为,窗花和贴窗花是概念,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但如何表现窗花和贴窗花可以具体化为具体表现形式。
这种表达是对窗口裁剪思想的原创性表达,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整体展示过程和元素内容高度相似,难以用巧合来解释。因此,法院最终认定两者构成实质相似,判决被告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抄袭的特效道具下架,抄袭者赔偿20万元。
上述法务表示,这是国内法院首次确定“短视频特效”应受著作权法保护,为“人机交互产生的内容”的归属和独创性判断确立了司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