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4周岁校园欺凌应该及时告知老师和家长。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欺凌并不代表绝对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已经将刑事责任年龄调整到了12周岁,实施校园欺凌手段特别残忍,造成被欺凌者重伤严重残疾的,经最高院核准以后,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学校应当主动与家长联系,以联络本、电话、家访等方式,使家长了解青少年发展的形态,并能及早处理正常或异常青少年所发生的问题,使其在未恶化之前获得适当的辅导。学校和家长都要重视校园暴力问题的存在,举办防范措施学习,充实老师暴力事件的处理及防范技能,并学习处理冲突、破坏与意外事件技巧。 未满14周岁校园欺凌,处理如下:
1、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2、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校园欺凌行为有以下类型: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
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
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
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9、分派: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10、敲诈:
强索金钱或物品。
11、画侮辱画,写侮辱性的文字。
12、网上欺凌,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以上就是关于未满十四岁校园欺凌怎么处理的具体解答,希望您的孩子健康成长。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