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我国的劳动法对员工自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劳动者自己自动离职的,那么通常用人单位是不会支付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劳动者是由于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或无故解聘等原因才离职的,那么劳动者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自离的后果比较严重,具体如下:
1、自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2、如果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辞职和自离的区别有3个,分别是:
1、性质不同。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自离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2、待遇不同。辞职会取得劳动报酬及其它权益,自离不仅不能得到应得的劳动报酬,还有可能遭用工方追诉违约损失;
3、主体不同。辞职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自离的主体只是劳动者。
所以离职前要和单位做好交接,及时的沟通离职原因,避免双方不必要的损失,大家清楚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