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收到后过久会起诉并没有明确规定。
收到律师函可以考虑和对方协商,或者自己也做好打官司的准备。律师函是表明对方已经对当前的纠纷准备诉讼到法院的一个提前告知。如果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师函之后与对方协商一下如何解决。
律师函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种警示。律师函一般被视为诉讼威胁,有可能是当事人为了取得谈判优势而向对方施压,逼迫对方主动求和;也有可能是当事人对冲突解决丧失信心,而发出的诉讼预警。
如果被对方起诉,那么将产生什么后果呢?
1.如果自己存在无故逾期的行为,那么法院判决还款。
2.法院判决后,如果无法在判决规定的时间内还清,那么对方有权利申请强制执行。
3.申请强制执行后,如果名下有财产,那么法院将执行名下的财产用以还债;如果恶意转移财产,那么将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承担刑事处罚。
4.如果执行过程中发现自己名下并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那么法院将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之后,债权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综上所述,收到律师函之后什么时间起诉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看债权人的意愿,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