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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失信人的标准

法律顾问 2023-01-16 20:48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才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具有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那么失信人员会有哪些影响呢?
一. 会对其后代的教育问题,产生较多不利影响。随着社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成为失信人员后,将严重影响子女的上学问题。第一点是失信被执行人员的子女,不能进入高消费的私立学校就读。在学校进行招生时,会按照规定对所招录学生的家长,进行征信审查,若学生家长有失信记录,将不予录取该学生。
第二点是失信人员子女在考取大学时,如果被查出家长有失信行为,即使学生的高考分数已达到录取标准,院校也有可能以“家长失信”为由,拒绝录取该生。
第三点是在考取一些需要政审的单位,例如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军校航空院校等特殊院校时,要对考生及其直系亲属同时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相关人员有无犯罪或失信记录,一旦被发现,将很难通过政审,相应被录取的概率也是微乎其微。此外,夫妻一方失信,双方受累。例如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也可能会被法院依法进行拍卖,再将拍卖所得财产的一半,预留给夫妻中未失信的另一方。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失信人的内容,大家了解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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