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对经营情况负连带责任。
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经营的,应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家庭经营的,应以家庭财产承担责任。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如果是以家族财产投资,其债务应以家族财产清偿。
个体工商户承担的责任具体有这些:
1、末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对持假营业执照或假营业执照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经营的,没收其假照和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擅自改变经营者名称和指定的经营场所,不服从监督管理的,给予警告,或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国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擅自经营不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及基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3、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收缴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
4、异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迫期不办理验照手续的,由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并退回原登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
因此,个体商户不同与经营者个人,您这边清楚了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