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一般有两种,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死者生前留有遗嘱根据遗嘱进行财产分配即可。如无遗嘱需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到派出所办理);
(2)被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其他凭证;
(3)继承人的相关身份证件。
如依据法定继承办理公证,则还需要:
(1)、法定继承人证明。需到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办理。内容主要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相关情况。
(2)、如法定继承人大于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之一,需其他法定继承人书面表示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
那么房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有哪些呢?
第一:继承手续程序
1.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第二: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3.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4.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5.公证费:一半继承1%;全部继承2%。
第三:转移登记需提交资料1.房屋权属转移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4.继承权公证书(有遗嘱公证书的仍需到原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5.房屋所有权证配图。
第四:税费项目登记费、交易手续费、配图费、权证印花税,具体咨询交易中心办理人员。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的相关法律知识了,您了解了吗?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