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属于违法行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口头遭遇诽谤,当事人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请知情人作证、报警处理固定侵权证据、通过聊天记录固定证据等以上手段收集证据,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那么诽谤罪关于情节严重的界定是什么?
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一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是一般主体;
四、主观上必须是故意。
律师提醒您,当遇到侵害自身利益的行为,我们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您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