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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不负责任怎样投诉

法律顾问 2023-01-16 21:59

物业不负责任可以向部门投诉:1、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这个部门是物业行业主管部门;2、投诉前做好相应工作,尽量不要采取口头投诉的方式,尽量以书面方式提交;3、提交前看看您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中,物业公司未尽到职责的地方是哪些,证据要充分完整。
那么拒交物业费的情况有哪些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缴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但不在业主缴纳范围之内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
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业主可暂时拒交物业费,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寻找实质的解决办法。
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
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绝缴纳。
7、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由开发商缴纳。
8、在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下,业主可拒交物业费。
以上就是拒缴物业费的情形,您清楚了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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