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单位可否随意辞退劳动者?
辞退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
用人单位享有的解聘劳动者权利不可以随意行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必须法定事由,并且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如果属于经济性裁员还必须提前30日向工会和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进行。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为由,裁减人员,裁员企业必须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必须在书面通知劳动者后一个月才实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提前一个月通知解聘期间,劳动者仍可要求继续上班和正常获得劳动报酬及相关福利待遇。
综上所述,员工若是让公司无理由辞退公司,必须为员工给与一定的赔偿。但公司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员工可以到达对面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维护自己的利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