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口头遗嘱是否有效需要看:口头遗嘱是否是立老人的真实意思;老人立遗嘱时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口头遗嘱中涉及的财产是否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是否对
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此外口头遗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见证流程:
1、做询问笔录
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
(2)委托人的户口薄;
(3)委托人的结婚证;
(4)委托人合法财产的相关证明;
(5)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见证律师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请立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出具承诺书;
4、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授权委托书;
5、约定见证时间、地点;
6、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7、立遗嘱人立遗嘱或指定代书人代书遗嘱并签字按手指印,见证律师签字(如代书遗嘱的代书人签字按手指印);
8、制作见证书,两名当场见证的律师签字,过后律师事务所盖章;
9、对前款(第7条)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刻成DVD光盘留存;
10、见证书交当事人和/或遗嘱执行人并签收《送达回证》;
11、律师遗嘱见证事务所审查见证书及见证材料,归档保存。
以上就是遗嘱见证的全部流程,遗嘱能够分清楚谁拥有继承权的问题,以减少家人因此事而引发的纠纷。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