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是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劳动者补偿的一种方式。N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1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算半个月,半年以上的,算1个月。+1就是指无过失性辞退中规定的1个月工资。
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单位未提前30日进行书面通知,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给员工支付N+1的经济补偿:
1、当出现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离职赔偿要交税吗?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综上所述,对于劳动合同赔偿N+1是有额外的赔偿工资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