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人不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或者当事人授权范围内,代理诉讼并接受诉讼的人。当事人是以自己名义诉讼,并且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还会因民事权利义务纠纷受人民法院判决的约束。另外,诉讼代理人是指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成为诉讼代理人。
哪些人不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
按我国法律中的民事诉讼法实施意见规定,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被相关规定限制了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存在损害被代理人相关利益的可能性的人,当然还有被法院认定为不适合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人,以上这些人都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举例子来说,所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未成年人,被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在一定情况下不能有效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一定意义上来说,诉讼代理人就是设法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的人,哪些有潜在可能性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人肯定也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还有就是被法院认为不适合作为诉讼代理人,这一条是没有一个定性概念的,具体还得有司法部门在相关法律活动中视情况而定。
综上所述,诉讼代理人可以指定律师进行代理的,但对于诉讼代理人不一定就是律师,一般在民事案件中是可以委托一到二个人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其目的性就是为了更好的尊重当事人意愿,同时也是为了诉讼可以公平、公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