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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财产是在开庭前还是开庭后?

法律顾问 2023-01-17 06:30

建议递交诉讼材料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在开庭前进行。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全申请。对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可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当事人不服诉讼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财产保全需要怎么申请?
一、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1.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对当事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3.在起诉前,只能由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且必须提供担保。法院不能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4.其他适当的保全措施。
5.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
6.在诉前或诉中提出申请。
7.诉中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诉前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二、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
综上所述,保全财产是在开庭前,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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