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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组织成员证明与户口在哪有关吗

法律顾问 2023-01-17 06:30

经济组织成员证明与户口在哪没有关系。确权以户为单位,和人口无关。 1、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或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记载的代表人。前两项规定的代表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到场确认的,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推选。 2、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等法律法规,家庭承包方式的调查结果由家庭承包方的代表签字确认;其他方式承包的调查结果,由其他方式的承包方代表签字确认。
如何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取得方式大致有三种:
一、原始取得,即初始认定取得。
1.本村出生且不存在户籍迁移记录的常住乡村人口。主要是第一轮承包时就已经取得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
2.享有固定生产、生活资料,按政策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资格的。
3.因国家建设或其他政策性原因,将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并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福利,履行了相关义务。
二、法定取得。
1.出生。父母双方均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者父母一方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落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自然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婚迁。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并落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与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但户口仍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离婚以后户口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且继续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的。以上三种情况可以确认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收养。符合《收养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并落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可申请新增确认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三、程序取得。
指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申请后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同意,可依法申请新增确认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关于程序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规定在各个地方规定不一致,造成了实务中很多认识的偏差,这也是需要中央或者立法来确定的。
综上所述,经济组织成员证明与户口在哪没有关系。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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