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一 子女教育
3岁起从学前班到医生,一个孩子每个月可以扣1000元,也就是每年扣12000的金额,两个孩子的金额翻倍。
子女教育扣款金额可以由父母平摊,也可以一人享有,但一年只能更改一次。
第二 继续教育
纳税人学历(学位)教育扣除额为每年4800元,本科及以下学历。这种扣除可以由父母根据子女的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根据其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能同时扣除。
接受技能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当年每年扣除3600元。
第三 大疾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中记录的,包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自付部分,个人发生的超过1.5万元的医疗费用为重大医疗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扣除,最高不超过8万元。
第四 首套住房贷款
注意一定是第一套房。在贷款偿还期内,每年可扣除12000元,即每月1000元。
如果夫妻双方都买房,你可以选择把这个抵扣单交给其中一个人。
第五 出租房屋的租金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的,可以扣除租赁费用。
第六 赡养老人
有60岁以上的法定赡养人,也就是我们的父母,每年可以扣2.4万元。不像养孩子,这个数额对于很多老人来说不是翻倍。
当然独生子女的名额也是独占的。如果不是独生子女,可以和兄弟姐妹签订协议约定名额,但每人每年最高限额不能超过12000。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出台背景是什么?
2018年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会议指出,要在确保2018年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附加项一般就是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子女教育费用、本人继续教育的费用、大病医疗费费用、住房贷款的利息和租金和老人的赡养费用等六项扣除。这六项专项扣除实施的目的就是为了减轻百姓的负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