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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精神病离婚新法规

法律顾问 2023-01-17 07:29

根据规定一方精神病依然是登记离婚,或者是去法院来诉讼离婚,但是考虑到配偶一方是存在着精神病疾病的,所以可能会丧失民事权利能力,甚至是完全的丧失,所以是由其法定代理人来进行相关的处理的,还需要确定配偶的具体的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那么一方有精神病,离婚时孩子抚养权该归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1、一方有精神病离婚孩子一般是会判给另一方的。因为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2、如果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的,在征得配偶同意后,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其进行抚育。
3、或者如果精神病人的配偶方确有不宜抚育未成年子女的特殊情形时,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位抚育,但应当征求该监护人的意见。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的,当事人可以提出离婚,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对精神病一方要多分些,具体分割比例可以和精神病代理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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