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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生育险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顾问 2023-01-20 03:06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一、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4、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6、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7、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8、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申领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二、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社会保险登记表;
3、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生育保险包括哪些方面?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包括哪些主要方面:
(1)产假
按照 1919年《保护生育公约》(第3号)的要求,产假至少为12周。2000年《保护生育公约》(第183号)又提出,妇女有权享受时间不少于14周的产假。 1988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2)生育津贴
2000年《保护生育建议书》(第191号)提出、生育津贴应提高至妇女原先收入的全额。生育津贴按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支付。在制定生育津贴标准时,一般都采取较优惠的政策。《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3个月产假期限享受生育津贴。对晚婚、晚育职工,早产、流产、难产以及多胞胎生育的,普遍增加了半个月至两个月的生育津贴。一些地区将计划生育奖励假期的生育津贴也纳入生育保险范围。
(3)医疗服务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流产按照规定享受有关生育保险待遇。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也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般要求男职工和女职工都要购买生育保险,如果女职工并不满足报销条件,则此时可以看看自己的合法配偶是否符合条件,若符合的话,那也可以用男职工的生育保险申请进行费用的报销。由此可见,其实男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其实也是有现实意义的。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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