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营车辆处罚标准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发现非法营运车辆该怎么举报?
如遇非法营运车辆,可拨打高速公路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28-85582946)以及高速公路“12122”服务热线,及时向警方提供高速公路非法营运相关线索。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非法运营车辆处罚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